浅析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以哈单车为例(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三,相关部门的法律保障与监管机制。相比于传统经济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需要监管的地方大为增加,而由于相关部门的法律尚未出台完备
第三,相关部门的法律保障与监管机制。相比于传统经济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需要监管的地方大为增加,而由于相关部门的法律尚未出台完备,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的法律部分有些仍处于空白期,所以平台的自律与供需双方的信任成了重要的问题,只有公平得到了保障,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才有更长远发展的可能[3]。
三、共享出行企业目前的问题——以哈啰单车为例
由于中国GDP增幅放缓,中国需要新经济活力;同时也为了方便大众短途出行,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保护环境的政策,许多人们从汽车上走下来,共享单车一时兴起。但好景不长,经过2018年那一场资本互搏的共享单车大战后,一个个共享单车企业濒临破产,唯独哈啰单车凭借其特殊的服务后来者居上,并背靠阿里巴巴的荫蔽迅速拓展业务,抢夺市占率,长期稳居行业第一。
(一)业务概况
相比于滴滴出行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哈啰单车是重资产模式,即哈啰单车所共享的产品皆为哈啰单车企业自身所生产。消费者进入哈啰单车APP注册,使用时哈啰会用导航系统来提醒消费者附近哈啰单车的位置,然后消费者通过扫码使用,用完后锁车并付费。
该企业产业价值链主体则为以下三者。
第一,需求方。共享单车的需求方即为大众,起初共享单车是为了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想法所设立,由于共享单车的租赁价格,相较于共享汽车租赁或是购买单车而言,价格相对低廉,同时需求方年龄段分布广泛,所以比较受欢迎。
第二,供给方,由于哈啰单车这种共享单车企业是重资产模式,企业拥有对共享单车的所有权,所以共享单车行业供给方是共享企业自身。
第三,供需双方的匹配,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强大的后台技术支持与运算能力,更加有效地将供需双方匹配,显著降低了成本,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存活下来。
(二)盈利模式
哈啰出行的利润来源主要是租赁单车的收入以及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商业合作来获取合作利益,其基本的利润源主要是愿意为其付费的群体,而且这个群体覆盖面非常广,可以是各个年龄段的,也可以是各个职业的。在稳定该群体之后,再寻求平台合作,从而稳定利润。
(三)共享出行企业面临问题
第一,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中国的信用机制还存在着许多漏洞,目前还处于一个尚不成熟的阶段,而这给共享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阻碍。共享经济是由互联网连接着供需双方,若要完成交易,健全的信用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由于是在互联网上完成交易,平台不具备识别风险的能力,便会造成盗窃、破坏、逃脱支付等问题。
第二,同类型产品竞争加剧,最近几年,随着中国“互联网+”的不断建设,许多共享经济企业获得成功。青桔单车,美团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出现。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运行模式与盈利模式基本上相同,没有新意,导致竞争陷入一种僵局。
第三,客服体系不完善,共享单车的反馈体现在消费者使用完产品后的评分,企业难以知道消费者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以企业就难以获取信息来更新[4]。
四、建议
本文将从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多角度营销、注重差异化发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四方面入手,对共享经济下企业的长足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共享经济若想在时代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活力,有力的监管体系是其必不可缺的成分。目前共享经济的监管,仅是交易平台所提供的安全保障与奖惩机制,这未免有些单薄,交易时仍存在较大风险。
所以,共享经济企业应该通过民间与政府来加强合作。消费者在使用前需要登记注册自己的详细信息,并建立该用户在该平台中的信用情况,来提供不同的服务;构建第三方平台来监管卖家,只有在卖家收货后,第三方平台再给钱;同时消费者在使用完之后做出相应的评价,将评价公布在互联网上,让别的消费者看到;同时,政府拥有准确且广阔的数据将政府与民间结合可以将监管体系更加完善[5]。
(二)多角度营销
第一,共享经济企业可以将用户的使用数据与使用评价公布在网上,让更多的消费者看到,并且根据评价有针对的更新。
第二,共享经济企业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投放信息,可以在QQ,微信等用户较多的社交平台上投放广告,也可以在抖音快手等比较火的app投放广告让更多人看见。
文章来源:《经济纵横》 网址: http://www.jjzhbjb.cn/qikandaodu/2021/0622/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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